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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关于组织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的要求,以及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院该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 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名额

择优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人。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9月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给学院张志祥老师。纸质版等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交学院。

联系人:张志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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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

附件:

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模板)